兩女從大陸攜肉品返台拍片上網 台刑事局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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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電視

台灣刑事局已介入調查。

台灣刑事局周四(1日)表示,有網民在網上發文,內容涉及自境外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引發外界關注。當局調查後通知陳姓女子等2人到案說明。陳女提及從上海返台時帶有兩包大陸製肉品,後續送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裁處。

警方調查發現,陳女上月27日自上海搭機返台,由高雄國際機場入境時私自將肉品放在行李中攜帶入境。她隨後將其分享給同事食用,目前已無剩餘留存。警方表示,在查明相關人員身份及事實經過後,已將調查結果資料移請防檢署依權責認定,並辦理後續行政裁處事宜。

刑事局指出,網傳畫面由蔡姓女子拍攝,被拍女子則是陳姓女子,兩人已到案說明。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旅客攜帶應施檢疫之動物或動物產品入境,應依規定申請檢疫,違者最高可罰款100萬元新台幣(約26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