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安定措施延長實施六個月 只適用三大行業
作者 歐芯萌全文約 1,117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勞動部29日舉行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次長李健鴻於會後說明,會中決議將「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及新增的「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等三大行業納入「僱用安定措施」。實施期間為期六個月,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勞動部29日舉行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次長李健鴻於會後說明,會中決議將「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及新增的「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等三大行業納入「僱用安定措施」。實施期間為期六個月,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