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安定措施續施行六個月 僅原2行業+1新行業可申請
作者 李宣萱全文約 980 字
文章摘要
Newtalk新聞 · 文章頁摘要勞動部今(29)日召開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會後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說明,經會議討論,原適用措施的九大行業僅剩機械設備製造業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可繼續辦理;加上經濟部此次提案中的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共三行業可申請僱用安定措施。此次措施辦理時間自今年11月1日開始,至明(116)年4月30日止。

勞動部今(29)日召開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會後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說明,經會議討論,原適用措施的九大行業僅剩機械設備製造業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可繼續辦理;加上經濟部此次提案中的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共三行業可申請僱用安定措施。此次措施辦理時間自今年11月1日開始,至明(116)年4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