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親手悶死8歲兒、8月大女 狠母上訴求減刑 二審:手段殘忍、維持30年

作者 陳宏睿全文約 760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

苗栗縣吳姓婦人去年清明連假期間,因不滿夫家不讓她帶回8個月大的女兒,竟在家中先後以枕頭悶死8歲兒子及女兒,隨後企圖輕生獲救。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應執行30年。吳女僅就刑度上訴,台中高分院今日宣判,認為她以枕頭悶死年幼子女手段殘忍,造成三個家庭破碎,傷痛無從回復,也沒有情輕法重而應減刑的情形,駁回上訴,尚未確定。

親手悶死8歲兒、8月大女 狠母上訴求減刑 二審:手段殘忍、維持30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苗栗縣吳姓婦人去年清明連假期間,因不滿夫家不讓她帶回8個月大的女兒,竟在家中先後以枕頭悶死8歲兒子及女兒,隨後企圖輕生獲救。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應執行30年。吳女僅就刑度上訴,台中高分院今日宣判,認為她以枕頭悶死年幼子女手段殘忍,造成三個家庭破碎,傷痛無從回復,也沒有情輕法重而應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