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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見不到孩子竟當報復工具!狠母殺8歲兒、8月女 最新判決今出爐

作者 陳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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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吳姓婦人去年清明連假期間與丈夫談離婚,不滿夫家不讓她帶回襁褓中的女兒,在家中先後殺害8歲兒子及8個月大女兒,隨後企圖輕生,經送醫搶救後保住一命。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分別判處19年及18年10月,應執行30年。全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此案無「情輕法重」的減刑條件適用,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離婚見不到孩子竟當報復工具!狠母殺8歲兒、8月女 最新判決今出爐(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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