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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潑屎哥聲押被法院駁回 法官命他遵守3點否則收押

作者 翁靖祐全文約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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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歲的陳姓男子疑似因為認定司法不公,於昨日清晨提著2桶糞便,潑灑台北地院銜牌,並將桶子往內投擲;陳男於昨日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以涉犯強制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聲請羈押,不過台北地院駁回檢方聲請,諭令陳男9萬交保,並裁定他應遵守3項禁令,若違反將裁定羈押。第一點,禁止陳男在博愛路門口、法務部門口、高檢署門口、司法院門口舉牌抗議或辱罵承辦法官、檢察官及司法人員,對訴訟結果不滿應循上訴救濟,而非舉牌侮辱他人發洩情緒。

北院潑屎哥聲押被法院駁回 法官命他遵守3點否則收押(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台北地院駁回檢方聲押,諭令陳男9萬交保,並裁定他應遵守3項禁令,若違反將裁定羈押。(記者王藝菘攝) 73歲的陳姓男子疑似因為認定司法不公,於昨日清晨提著2桶糞便,潑灑台北地院銜牌,並將桶子往內投擲;陳男於昨日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以涉犯強制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聲請羈押,不過台北地院駁回檢方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