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入股被坑衝法院潑屎 律師傳授自保之道
作者 王冠仁全文約 1,023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7旬陳姓老翁今晨拿著「自產」的排泄物,跑到台北地方法院潑灑,震驚社會;外界隨後得知,他是因為多年前入股連襟1家電子公司,卻遭除名,事後索討退股費還被告恐嚇取財。對此,法界人士建議,民眾如果要入股親友的公司或企業,一定要透過契約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一旦發現權益受損,也要透過保全證據,才能透過法律攻防來討回公道。根據判決與媒體報導,陳姓老翁在83年時花費125萬元,以妻子名義,入股連襟的電子公司,15年後他發現,自己和其他股東都被除名,公司股東只剩連襟與其妻子。陳向連襟理論、索討退股費,事後卻被控告恐嚇取財,但獲不起訴;他不滿,跑去連襟住處外架設旗幟、立牌辱罵對方,被告妨害名譽遭判刑5個月。

陳男事先到五金行購買2個透明塑膠中藥桶,並供稱從本月初開始蒐集自己的排泄物。(本報合成,記者劉詠韻翻攝) 7旬陳姓老翁今晨拿著「自產」的排泄物,跑到台北地方法院潑灑,震驚社會;外界隨後得知,他是因為多年前入股連襟1家電子公司,卻遭除名,事後索討退股費還被告恐嚇取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