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婦驟逝痛失依靠 8旬癌末翁尋短縱火燒愛巢 和解獲緩刑
郭良傑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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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80多歲陳姓老翁罹患多種癌症,去年6月同居的洪姓婦人驟逝,他的身心倍受打擊,精神狀況低落,萌生厭世念頭,竟買汽油放火燒掉他與洪婦同居多年的鐵皮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法官審理後,念在陳姓老翁是一時失慮又重病纏身,並與洪婦家人達成賠償和解,予以減刑後判刑6月,緩刑5年。
80多歲陳姓老翁罹患直腸癌、攝護腺癌、肝癌等多重癌症纏身,與洪姓老婦在台南市仁德區一處鐵皮屋相知相守同居多年,去年6月,洪婦因病去世先他而去,陳姓老翁身心遭受嚴重打擊,萌生放火燒屋的尋短念頭。
去年6月26日陳姓老翁先到加油站買汽油後,隔天上午10點多,在鐵皮屋內潑灑汽油後,拿打火機點燃書籍、雜誌引發大火,造成他與洪姓婦人放在屋內的物品全部燒燬。原本想與鐵皮屋同歸於盡的陳姓老翁,被前往滅火的消防員救出保住一命,他卻因縱火燒屋,被控涉犯公共危險罪之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
陳姓老翁獲救後被法辦,他坦承縱火燒毀他與洪婦共同生活的鐵皮屋,被控燒毀洪婦的遺物,遭洪婦家屬求償,他同意賠償55萬元與洪婦家屬達成和解。
法官認定,陳姓老翁涉違反公共危險罪判刑6月,但考量他身患3種癌症,身體狀況欠佳,因同居人洪婦驟逝,一時失慮觸法,事後與洪婦家人達成和解,因他已年逾80歲,依法獲得減刑,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予以宣告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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