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補繳期限至10月31日止
作者 黃秋儒全文約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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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新聞雲 · 文章頁摘要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115年度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原稱: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臺北區監理所已於9月底寄發補繳通知書,限繳日至10月31日止,至今仍有17萬輛車尚未完成繳納,請車主朋友把握這幾天時間儘快繳納,以免受罰。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為方便民眾繳費,監理所提供多元繳納管道,民眾可透過監理服務網(www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115年度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原稱: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臺北區監理所已於9月底寄發補繳通知書,限繳日至10月31日止,至今仍有17萬輛車尚未完成繳納,請車主朋友把握這幾天時間儘快繳納,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