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補繳期限至10月31日止
作者 邵祥輝全文約 587 字

視傳媒記者邵祥輝/新北報導 115年度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原稱: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臺北區監理所已於9月底寄發補繳通知書,限繳日至10月31日止,至今仍有17萬輛車尚未完成繳納,請車主朋友把握這幾天時間儘快繳納,以免受罰。...

視傳媒記者邵祥輝/新北報導 115年度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原稱: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臺北區監理所已於9月底寄發補繳通知書,限繳日至10月31日止,至今仍有17萬輛車尚未完成繳納,請車主朋友把握這幾天時間儘快繳納,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