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生前兩年變更要保人 納遺產

作者 邱琮皓全文約 327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

民眾將人壽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子女,除可能涉及贈與稅,若變更後兩年內身故,還可能被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生前兩年變更要保人 納遺產(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民眾將人壽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子女,除可能涉及贈與稅,若變更後兩年內身故,還可能被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民眾將自己擔任要保人的人壽保險契約,無償變更由子女或他人擔任要保人,等同將財產權利贈與他人,應依遺贈稅法規定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