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掏空案更二審沒收判決 高檢署不服提上訴
文章摘要
Newtalk新聞 · 文章頁摘要(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18日電)幸福人壽掏空案,高院更二審判前董事長鄧文聰沒收1.5億美元,參與人傅崐萁不予沒收新台幣1.24億元。高檢認為,原判決有未盡調查之處、理由不備等,提起上訴。全案源於,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以投資名義,將公司資產搬到EFG銀行香港分行,供兩人質押借款,藉此掏

(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18日電)幸福人壽掏空案,高院更二審判前董事長鄧文聰沒收1.5億美元,參與人傅崐萁不予沒收新台幣1.24億元。高檢認為,原判決有未盡調查之處、理由不備等,提起上訴。 全案源於,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以投資名義,將公司資產搬到EFG銀行香港分行,供兩人質押借款,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