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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案二審陳超明、徐永明獲判無罪 高檢署上訴三審

作者 翁靖祐全文約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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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衍生立委集體收賄案,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董事長李恒隆為取回太流及SOGO經營權,涉嫌行賄多名立委,其中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一審分別被判7年8月、7年4月,全案二審大逆轉兩人均獲判無罪。高等檢察署今表示,原判決證據取捨、事實認定有理由不備等違法情形,已經對陳、徐等5人提出上訴。案件源於,前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涉嫌收賄以後,替李恒隆透過質詢、公聽會、提案凍結預算等方式,對經濟部施壓修正公司法,一審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判陳7年8月、徐永明7年4月、蘇震清10年、廖國棟8年6月,李恒隆則判1年2月、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

SOGO案二審陳超明、徐永明獲判無罪 高檢署上訴三審(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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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收賄案二審宣判,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維持10年、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維持8年6月、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前時力立委徐永明改判無罪。(記者王藝菘攝、資料照) 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衍生立委集體收賄案,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董事長李恒隆為取回太流及SOGO經營權,涉嫌行賄多名立委,其中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