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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涉貪案4人改判無罪!高檢署認理由不備上訴5人

作者 陳奕廷全文約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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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檢察署18日表示,因認定二審判決在證據取捨及事實認定上有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情形,已就立委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5人提起上訴。本案源於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董事長李恒隆疑行賄立委推動公司法修法,二審8月21日將陳超明、徐永明等4人改判無罪,但蘇震清、廖國棟收賄事證明確,各維持一審10年及8年6月徒刑。

立委涉貪案4人改判無罪!高檢署認理由不備上訴5人(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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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涉貪案二審改判陳超明、徐永明等4人無罪;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18日)表示,檢察官認為原判決證據取捨、事實認定有理由不備等違法情形,已針對陳超明、徐永明等5人提起上訴。 高檢署指出,檢察官認為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對於證據取捨及事實認定,有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之處,因此針對現任立委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