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中心質疑追加預算適法性 主計總處正面回應了

王千豪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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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預算中心質疑追加預算適法性  主計總處正面回應了(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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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預算中心近日提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直指行政院在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前即送出追加預算案,與《預算法》不符。行政院主計總處今(2)天回應,考量時空背景不同,且追加預算仍會遵循如同總預算之程序辦理,於法定程序方面,與總預算並無二致,應屬適法。

主計總處表示,115年度總預算案係於114年8月底送立法院審議,惟該院至115年8月14日始完成三讀,已大幅逾法定議決時間8個月,而等待立法院審議期間,因應中東情勢升溫、調增福利津貼或軍公教待遇、聯合作戰需求、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新增工作、兒童及少年成長津貼前置作業等業務,經相關機關反映有追加經費之需求,爰依《預算法》第79條規定編列115年度追加預算案。

主計總處指出,追加預算案於115年9月3日提出時,115年度總預算雖未經總統公布,然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預算金額已臻明確,故有《預算法》第79條所定情形時,原則上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過往固然均於總預算經總統公布後方提出追加預算;然考量時空背景不同,且追加預算仍會遵循如同總預算之程序辦理,於法定程序方面,與總預算並無二致,應屬適法。

至於老農津貼及國民年金相關法案尚未修法之前,行政院就先編列相關預算,主計總處說明,行政院已於115年1月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草案」、「國民年金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為及時照顧老年農民與國民年金領取者,採「修法與預算籌編並行」,後續將俟立法院完成修法後,始得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