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翻舊帳!前夫手機裡與前妻的性愛片 害自己得蹲2年10月大牢
作者 黃佳琳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男子大壯(化名)和15歲的女友小美(化名)交往同居,交往3年後小美滿18歲,兩人修成正果步入婚姻,但婚後不到2年就離婚,小美報警,指控大壯手中有她未成年時的性愛影片,警方搜索後果然找到小美15歲至17歲時錄下的私密檔案,大壯被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共7罪重判2年10月。判決指出,大壯和小美於2024年7月間登記結婚,今年1月間辦理離婚,兩人在交往同居期間,感情正濃時曾多次透過手機拍攝私密影像,當雙方撕破臉離異後,小美決定不再隱忍,向警方報案控訴大壯在她未成年時拍攝性影像。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