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沒吃完豬肉飯糰」入關挨罰20萬 可憐阿伯每月繳納罰款5500
作者 白珈陽
文章摘要
ETtoday 新聞雲 · 文章頁摘要台中市73歲洪姓老翁去年11月從廈門搭船到金門,因攜帶沒吃完的半顆豬肉飯糰入境,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罰20萬元,洪無力在期限內繳款完成,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後續台中分署發現洪的經濟壓力沉重,頻繁往返金門與廈門,甚至一日往返2趟,同意洪每月分期繳納5500元。 (金門罰款,豬肉飯糰,行政執行,金廈往返,分期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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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73歲洪姓老翁去年11月從廈門搭船到金門,因攜帶沒吃完的半顆豬肉飯糰入境,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罰20萬元,洪無力在期限內繳款完成,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後續台中分署發現洪的經濟壓力沉重,頻繁往返金門與廈門,甚至一日往返2趟,同意洪每月分期繳納5500元。 (金門罰款,豬肉飯糰,行政執行,金廈往返,分期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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