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往返金廈帶貨謀生 忘了口袋半顆豬肉飯糰挨罰20萬
作者 許國楨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73歲洪姓老翁靠頻繁往返金門、廈門替人帶貨賺取生活費,卻因入境時口袋遺留半顆豬肉飯糰遭重罰20萬元,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後,考量他收入微薄、經濟壓力沉重,最終同意每月分期繳納5500元,協助其兼顧生活並積極清償罰單。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洪男從中國廈門搭船返回金門,在水頭碼頭入境時,被查獲攜帶尚未吃完的半顆豬肉飯糰,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規定遭裁罰20萬元,洪男未在期限內繳清,案件今年2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承辦人員調查發現,洪男名下沒財產,僅有少量存款,卻從去年7月起頻繁往返金門與廈門,每月出入境紀錄高達50多筆,甚至1天來回2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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