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盼11月底追加預算三讀 許宇甄:政院不能替國會下期限
詹宜庭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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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行政院長喊話,希望立法院在11月底前完成115年度中央政府案三讀,國民黨團書記長表示,行政院可以說明政策需求、爭取國會支持,但立法院有憲法賦予的預算審議權,審查時程應依國會程序進行,不是行政院長喊出一個日期,立法院就必須在期限內照單通過。
許宇甄指出,這次追加預算高達6076億元,每一塊錢都是人民的納稅錢。攸關民生、社福、軍公教待遇及國家安全的必要經費,國民黨團會負責任審查;但行政院同樣有責任說清楚,每一筆追加預算的必要性、急迫性及編列依據,不能只用「年底前不通過就失效」製造時間壓力,更不能把國會依法審查預算描繪成阻擋民生。
許宇甄說,更何況總預算案於115年8月1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115年9月18日公布,但行政院於9月8日在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前即送請立法院審議追加預算案,與「預算法」第79條第3款所定,追加預算須以法定預算為基礎編列的規定未合。既然行政院要求立法院加速審議,更應先對程序及預算內容的疑義完整說明,而不是只要求國會配合行政院設定的時間表。
許宇甄強調,該給人民的錢不會故意拖延,該替人民把關的錢也一毛不能放水。行政院可以爭取11月底三讀,但不能把希望變成命令。國會不是行政院的橡皮圖章,預算該審多久,就要看行政院能不能把每一筆錢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