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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種食物「放室溫超危險」!專家示警:重新加熱恐怕也沒用

作者 柯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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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剩的食物放在餐桌上,隔天還能不能吃?食品安全專家提醒,容易腐敗的食物若在攝氏4至60度的「危險溫度帶」停留超過2小時,細菌可能快速繁殖,增加食源性疾病風險,而且之後重新加熱或冷凍,也不一定能消除已產生的毒素。(食品安全,食物保存,披薩冷藏,熟飯風險,細菌繁殖)

5種食物「放室溫超危險」!專家示警:重新加熱恐怕也沒用(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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