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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反應不及撞死行人 這次不算「未注意」無罪

作者 張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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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許多交通事故的判罰案例中,不管事發經過如何,開車或騎車的當事人往往因為一句「應注意卻未注意」,就只能含淚擔起賠償責任。不過,去年7月在基隆市武訓街發生的一起死亡車禍中,法官認為行人突然走出馬路,機

騎士反應不及撞死行人 這次不算「未注意」無罪(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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