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機車騎士撞死行人這理由判無罪 法官:騎士反應時間僅2秒
作者 游明煌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張男去年騎機車沿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往基金三路方向行駛,撞擊走在機車右側前方的行人彭女,彭女倒地送醫不治,檢方認定他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法官當庭勘驗監視錄影發現,被害人違規穿越道路跨出第一步至被撞僅約2秒,張男當時車速42公里未超速,「並無足夠反應時間可閃避」,經鑑定無肇責,判決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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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去年騎機車沿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往基金三路方向行駛,撞擊走在機車右側前方的行人彭女,彭女倒地送醫不治,檢方認定他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法官當庭勘驗監視錄影發現,被害人違規穿越道路跨出第一步至被撞僅約2秒,張男當時車速42公里未超速,「並無足夠反應時間可閃避」,經鑑定無肇責,判決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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