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3人才能判死」被炎上 憲法法庭冷回:當事人可循程序救濟
作者 吳銘峯
文章摘要
ETtoday 新聞雲 · 文章頁摘要新北市男子謝文雄持刀、棒當街殘忍將妻子、小姨子砍死。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判決理由曝光後,卻引發須殺害3人以上才構成死刑要件,引起爭議。對此,媒體8日詢問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惠與司法院發言人吳定亞,但2人並未正面回應,僅回應「此為審判獨立的中心,若當事人不服判決,應循法定程序救濟」。 (法律,人權,憲法法庭,謝文雄,憲法判決,死刑,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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