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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卡關狀告竹縣選委會 盼保參選資格

作者 翁靖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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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立委、中配李貞秀先前表示要參選新竹縣竹北市長,但被新竹縣選委會認定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資格不符不予登記。李貞秀今日來到台北地院遞狀,提告新竹縣選舉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希望能保全自己的參選資格,順利參選。今年8月李貞秀表示,自己要參選竹北市長,當時外界就質疑其不符資格,無法完成登記,因為陸委會4月16日的函釋就已指出,候選人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的起始日,應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為起始日起算。

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卡關狀告竹縣選委會 盼保參選資格(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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