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竹北市長夢碎!李貞秀被選委會認定「資格不符」 喊爭取司法救濟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先前登記參選竹北市長,不過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認定李因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依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參選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李無緣角逐本屆竹北市長。李貞秀今(10/7)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將會尋求一切司法救濟,努力保存自己的公民正當參選權利,堅定爭取能依法繼續參選竹北...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先前登記參選竹北市長,不過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認定李因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依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參選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李無緣角逐本屆竹北市長。李貞秀今(10/7)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將會尋求一切司法救濟,努力保存自己的公民正當參選權利,堅定爭取能依法繼續參選竹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