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選委會判定「參選資格不符」 李貞秀赴北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作者 楊佩琪
文章摘要
三立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登記參選竹北市市長,遭新竹縣選委會認定因註銷中國國籍未滿10年,資格不符不予登記。李貞秀8日赴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質疑選委會憑行政函示決議是政治操作。她強調自己1993年已在中國除籍,1999年在台設籍,補繳證明不代表才剛除籍,呼籲執政黨切勿刻意操作。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登記參選竹北市市長,遭新竹縣選委會認定因註銷中國國籍未滿10年,資格不符不予登記。李貞秀8日赴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質疑選委會憑行政函示決議是政治操作。她強調自己1993年已在中國除籍,1999年在台設籍,補繳證明不代表才剛除籍,呼籲執政黨切勿刻意操作。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