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守山代言食品宣稱療效誤導病患 食藥署火大公開點名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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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科醫師江守山多次代言保健食品「活化勝」且廣告內容宣稱有逆轉腎病的療效,多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連續2年被地方政府開罰數百萬元,食藥署10/1特地發布新聞稿公開點名,呼籲民眾不要上當。 累犯罰不怕 誤導有療效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鄭維智表示,食品「活化勝」從民國113年以來透過不同的廣告刊播公司在不同縣市的電視頻道刊播電視廣告,遍及嘉義市、嘉義縣和雲林縣,113年被嘉義市和雲林縣衛生局合計一共裁罰308萬元,114年被嘉義縣衛生局裁罰180萬元,而光是今年以來就被嘉義市衛生局抓到7次,一共裁罰402萬元。看更多:2024十大食藥違規廣告出爐 郭子乾連2年代言挨罰 鄭維智說,廣告的產品明明是食品,不具治療效果,業者的廣告內容卻讓消費者誤以為吃了會有療效,江守山是腎臟科醫師,因此誤導了很多腎臟病患購買服用,卻無法得到應有的療效,食藥署相當擔心再有病患被誤導,因此特別提出呼籲,食品不是藥品,不能取代正規醫療,也不能宣稱有治療疾病的效果,腎臟病成因複雜,有任何症狀或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接受醫師診斷和治療。 食藥署除了要求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密集加強監控違規廣告、加以裁處之外,同時函請中華民國衛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要求頻道將違規廣告下架。看更多:違規廣告王出爐!「蔓越莓私密益菌膠囊」誇大療效 挨罰240萬元 江守山被依違反《醫師法》移送懲戒 另一方面,針對江守山屢屢為廣告違規的產品代言、造成消費者誤解,鄭維智強調,醫師代言產品內容未經科學研究實證,或假借未經發表的研究報告,造成代言不實、宣稱醫療健康治療效能誤導消費者,已經違反衛生福利部訂定的<醫事人員代言產品處理原則>,江守山的行為屬於「業務上不正當行為」,違反《醫師法》第25條第5款,由嘉義縣衛生局移交江守山執業所在地的台北市衛生局懲戒。看更多:益生菌逆轉腎功能?腎臟醫痛批「醫療詐欺」 代言醫下場曝光 ◎ 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資料來源.諮詢專家/食品藥物管理署.鄭維智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