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1年大逆轉!王令麟涉貪弊案改判無罪 發聲明:更謙卑投入公益
何宜蓁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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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於2015年遭指控,涉嫌在台北監獄服刑期間,向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獄官行賄,進而引爆牽涉人數多達23人的獄政史上最大貪瀆弊案,全案纏訟至今已達11年。該案一審依收賄等罪責判處蘇清俊有期徒刑16年,王令麟則因涉犯行賄罪遭判處2年2月徒刑,經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日做出逆轉判決,改判蘇清俊、王令麟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同案其他被告方面,一審曾依收賄罪分別判處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11年8月有期徒刑、台北監獄前科員祖興華11年有期徒刑;依行賄罪判處王令麟的秘書胡曉菁2年2月徒刑,以及行賄男子池燿廷(原名池泳霖)2年6月徒刑、羅為德1年2月徒刑,如今高院亦一併撤銷原判,全數改判無罪。
獲知獲判無罪後,王令麟隨即發表聲明向高院詳查證據、還原事實以還其清白表達感謝,並承諾日後會依法面對且尊重後續各項司法程序,其聲明全文內如下:
今天,台灣高等法院就本人被訴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案,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
歷經十一年的司法程序,終於等到法院依據證據還原事實、還我清白。本人對合議庭詳查實情,致上最深的敬意;也感謝家人、企業同仁,以及長年來所有關心、陪伴與支持本人的朋友。
未來,本人會以更加謙卑、感恩的心,持續做好企業經營,照顧員工與會員,並加倍投入更生保護及社會公益,讓這份得來不易的正義,轉化為回饋社會的力量。
對於後續司法程序,本人將依法面對並予以尊重。
感謝大家,感謝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