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1年逆轉獲無罪 王令麟:感謝合議庭詳查實情
林偉信約 1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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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史上最大貪瀆弊案,一審將被控行賄的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和其祕書胡曉菁被判刑2年2月,二審判決改判無罪,可上訴,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聲明,感謝合議庭詳查實情。
他說今天,台灣高等法院就本人被訴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案,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歷經11年的司法程序,終於等到法院依據證據還原事實、還我清白。本人對合議庭詳查實情,致上最深的敬意;也感謝家人、企業同仁,以及長年來所有關心、陪伴與支持本人的朋友。
未來,本人會以更加謙卑、感恩的心,持續做好企業經營,照顧員工與會員,並加倍投入更生保護及社會公益,讓這份得來不易的正義,轉化為回饋社會的力量。對於後續司法程序,本人將依法面對並予以尊重。感謝大家,感謝上帝。
無罪判決的是時任北監副典獄長的蘇清俊,北監副典獄長趙崇智、北監科員祖興華、被控行賄的池燿廷、羅為德及王令麟、胡曉菁,吳載威及北所前祕書柯書宇、吳佩瑜夫妻共3人一審無罪,高院駁回上訴。
一審將時蘇清俊判刑16年,趙崇智判刑11年8月、祖興華判刑11年、行賄的池燿廷、羅為德及王令麟、胡曉菁等人判刑7月到2年6月,吳載威及北所前祕書柯書宇、吳佩瑜夫妻共3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