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被控招待副典獄長換特權 王令麟獄政弊案2人改判無罪
潘千詩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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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系統2014年爆發貪污案,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力霸東森掏空案入獄,涉嫌行賄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包庇、放水給王令麟特權或方便。一審重判蘇清俊16年、王令麟判2年2月,上訴二審後又纏訟7年,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全部改判無罪。可上訴。
王令麟發聲明表示,歷經11年司法程序,終於等到法院依據證據還原事實、還他清白。對合議庭詳查實情,致上最深的敬意;也感謝家人、企業同仁,以及長年來所有關心、陪伴與支持本人的朋友。
未來,會以更加謙卑、感恩的心,持續做好企業經營,照顧員工與會員,並加倍投入更生保護及社會公益,讓這份得來不易的正義,轉化為回饋社會的力量。對於後續司法程序,將依法面對並予以尊重。
檢方調查,蘇清俊在台北監獄服務時,涉嫌收受王令麟貼身女特助胡曉菁給的好處,包括招待他入住住溫泉酒店的總統套房,還收下水果、干貝醬、茶葉等年節禮品,好讓王令麟在獄中繼續打點公司事務等特權或方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嫌。
檢方擴大追查,發現王令麟並非單純個案,監所上至典獄長,下至管理員,都有人涉案,受刑人不管是集團總裁、黑道,或是一般市井小民,都可藉由行賄享有特權,2015年1月起訴王令麟、蘇清俊等23人。
原本一審將蘇清俊判處16年、前北監副典獄長趙崇智判11年8月、前北監科員祖興華判11年、前北監主任管理員周秉榮判6年10月、前北監主任管理員周秉榮判6年10月;行賄的池燿廷(原名池泳霖)、羅為德及王令麟、胡曉菁等人判處7月到2年6月、吳載威、北所前祕書柯書宇、吳佩瑜夫妻3人無罪。
二審切割審理後如今全案大逆轉,蘇清俊、王令麟等人全部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