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照顧失智父親到最後,妹妹卻要求3000萬日圓遺產平分!哥哥提「多拿1000萬」後,兄妹鬧進調解
站內可閱讀至 (台北時間)

父母年老後由其中一名子女長期照顧,等到日後分遺產時,照顧較多的人能不能因此多分一些?日本一名52歲男子與妻子多年照顧罹患失智症的父親,原以為自己的付出會在遺產分配時被家人納入考量,沒想到父親過世後,妹妹卻堅持約3000萬日圓遺產應依法一人一半。哥哥則提出,希望1000萬日圓存款全部由自己取得,作為多年照護的補償,雙方最後談不攏,兄妹甚至一路鬧進家庭法院。 據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52歲的A先生任職於東京都內一家公司,父親3年前以85歲高齡過世。A先生一家過去感情向來不錯,即使聽過別人因為繼承問題翻臉,他也一直認為,類似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家中。然而,真正的裂痕早在父親罹患失智症、需要長期照護後便慢慢出現。 妹妹嫁到外地,失智父親幾乎全由哥哥夫妻照顧 由於妹妹嫁到外地,父親需要照顧後,相關責任幾乎都落在住得較近的A先生夫妻身上。從陪父親看醫生、安排日間照護服務,到晚上留意父親狀況,夫妻倆長期被照護工作綁住,生活與精神壓力愈來愈重,負擔一度逼近極限。 即使如此,A先生夫妻仍一路照顧父親到生命最後。A先生當時也認為,自己與妻子多年來付出的時間與心力,將來到了遺產分配時,家人應該多少會有所體諒。 父親過世、四十九日法會結束後,兄妹兩人才正式坐下來討論遺產問題。父親留下的財產包括老家的土地與房屋,估值約2000萬日圓,另外還有約1000萬日圓存款,總額約3000萬日圓。 依案例中的繼承人情況,兄妹兩人的法定應繼份各為二分之一,也就是各約1500萬日圓。 不過A先生認為,自己夫妻多年來承擔的照護責任,不應完全被忽略。 哥哥提議「1000萬存款歸我」,盼補償多年照護付出 討論分產時,A先生向妹妹提出,希望1000萬日圓存款能由自己取得,作為多年照顧父親的補償,至於價值約2000萬日圓的老家,再由兄妹共同分配。A先生向妹妹表示,這些年照顧父親的負擔很重,妻子也因此吃了不少苦,希望妹妹能將這些付出納入考量,而不是完全按照法定比例切割。 然而,妹妹並不接受。她認為,「照顧父親有多辛苦」與「遺產如何分配」是兩回事,而且照護工作本來就必須有人承擔,哥哥夫妻也是自己決定去做,因此遺產還是應照法律規定,一人1500萬日圓。妹妹的說法讓A先生相當憤怒,反問對方知不知道自己夫妻這些年到底有多辛苦,但妹妹仍沒有退讓,強調自己只是在主張法律上應有的權利。雙方談判就此陷入僵局。 兄妹談不攏,妹妹找律師聲請遺產分割調解 由於私下協商已經無法取得共識,妹妹後來委任律師,並向家庭法院聲請遺產分割調解。原本感情不錯的兄妹,也因此正式為了遺產問題翻臉。 《THE GOLD ONLINE》指出,考量日本法律上認定「寄與分」的門檻,以及兄妹雙方已出現明顯情感裂痕,案件即使進入調解,也可能因無法取得共識而轉由法院進一步處理。這類爭議也不只會出現在資產龐大的家庭。根據日本2022年(令和4年)司法統計,在家庭法院成立的遺產分割調解與審判案件中,遺產總額5000萬日圓以下者約占77%;即使是遺產1000萬日圓以下的案件,也約占32%,相當於大約每3件就有1件。報導指出,許多一般家庭的資產主要集中在房屋與土地,預貯金相對有限,因此遺產未必容易平均分割。若繼承人對保留房產、變現方式或照護貢獻的認定不同,也可能增加協商難度。 照顧父母多年,不代表法院一定會讓你多分遺產 日本法律設有「寄與分」制度,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財產的維持或增加具有特殊貢獻,符合條件時,有機會在遺產分配時取得較多份額。不過,實務上要因為照顧父母而獲得法院認定,門檻並不低。 從過往案例來看,即使繼承人長期與父母同住並負責照護,法院仍可能認為部分照護行為屬於親屬間一般扶養義務的範圍,因此不一定能被認定為額外貢獻。即使最後認定確實存在超出一般程度的照護付出,實際計算金額時,也可能參考如果當時聘請照護人員,需要支付多少費用等方式估算,而不是按照照顧者主觀感受到的辛苦程度增加繼承比例。換言之,即使長期負責照護,也不代表法院一定會因此認定較高的遺產份額。 父母生前先談照護與財產安排,專家建議提前協調 《THE GOLD ONLINE》的專家指出,若家中已確定由特定子女承擔主要照護責任,可在父母仍能清楚表達意願時,先就照護分工與財產安排進行討論。父母也可透過遺囑說明財產分配方式,以及為何希望將較多財產留給負責照顧自己的子女;若主要資產是不動產,也可事先規劃房產與現金的分配方式,避免等到父母過世後才處理多年累積的照護與財產問題。此案最後因照護付出與遺產分配認知不同,兄妹從私下協商一路走到家庭法院調解。 本文依公開報導與案例整理,僅供參考;實際繼承權利、遺產分配及法律適用,仍應依個案情況與當地法規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