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視新聞網報導華視新聞網重組肉未標示 重罰400萬未署名2015/1/1 12:14#重組肉4 家 · 4 篇#衛服部#肉品2 家 · 2 篇#標示3 家 · 5 篇衛服部之前就規定過重組肉品都要標示,包括火鍋店、牛排館等等,如果用重組肉,就必須要在菜單或店內標示,不過因為現在只管制有商業登記的店家,市場攤販若賣重組肉卻未告知消費者,民眾可蒐證......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501/201501011568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