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可成立「類」主權基金 央行可監管但經營交由專業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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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外匯存底已高達5611.11億美元、位居全球第四,有立委提案盼能提撥外匯存底10%作為我國主權財富基金,比照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學者認為,可成立「類」主權基金,政府占比49%、民間占51%,央行負監管責任,CEO交由民間公正人士擔任,提高外匯存底的投報率。...
我國外匯存底已高達5611.11億美元、位居全球第四,有立委提案盼能提撥外匯存底10%作為我國主權財富基金,比照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學者認為,可成立「類」主權基金,政府占比49%、民間占51%,央行負監管責任,CEO交由民間公正人士擔任,提高外匯存底的投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