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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視同虐待納《動保法》 飼主棄養可重處2年徒刑 -- 上報 / 焦點

作者 黃怡潔
「不作為」視同虐待納《動保法》 飼主棄養可重處2年徒刑 -- 上報 / 焦點(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上報

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修正《動保法》第3條部分修正條文,將惡意棄養、不餵食等「不作為」也納入虐待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