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未成年看身心科不須家長陪?衛福部:符合1條件可以

鄭郁蓁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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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未成年看身心科不須家長陪?衛福部:符合1條件可以(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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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未成年青少年就診身心科時,部分醫療院所多會要求家長陪同,但部分青少年憂鬱、焦慮和家庭暴力有關,家長陪同恐事後遭責備。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建議16歲以上可自行就醫,提案得到5772附議,通過5000門檻。衛福部部長石崇良今天(30日)表示,可依個案判斷,若青少年足以理解最大利益,就不一定要強制有家長陪同。

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建議檢討未成年人身心科就醫需家長陪同或同意之規定。提議指出,部分青少年的心理困擾、憂鬱、焦慮、創傷或其他精神健康問題,可能與家庭衝突、控制、忽視、暴力或其他家庭因素有關,若要求家長陪同或同意,可能使當事人因害怕被責備、處罰、否定或洩露隱私,而不敢尋求醫療協助,導致症狀惡化、增加自傷、自殺、輟學及社會適應困難等風險。

提議認為,許多未成年人只是希望接受心理健康諮詢、初步評估或與醫師討論自身狀況,尚未涉及藥物治療或其他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的醫療處置,但部分診所仍可能因家長未陪同,而直接拒絕提供任何評估或諮詢服務,導致有需求的青少年無法獲得基本的專業協助。

提案建議建立一定年齡以上青少年(例如16歲以上)可自行接受身心科初步評估與諮詢之制度,9月26日已通過連署。

石崇良表示,過往對於未成年人就醫,往往都是希望有家長陪伴。一方面是治療過程中,有些需要家長協助提供更完整的相關資訊;一方面是最後診斷或者是後續處置時,也能夠讓家長知道所需配合事項。

不過,隨著近年越來越重視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議題,石崇良直言,實務上,有些青少年確實不希望被家長知道,甚至會因家長的關係而隱藏、畏懼就醫。因此,衛福部針對心理諮商部分,有初步函釋,按照《心理師法》,所謂的當事人或者是他的法定監護人,可以按照實際情況下進行一些個別的判斷。

也就是說在心理諮商的部分,如果當事人足以理解,石崇良強調,整個諮商的過程中,若是以青少年最大利益的考量情形之下來進行的話,就不一定要強制要求有家長的陪伴才能進行。

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專門委員洪嘉璣補充,心理師法尚無明文規定要法定代理人陪同,但有關若涉及身心科看診、診斷及用藥,因牽涉《醫療法》、《醫師法》,是否能免除家長同意與陪同,目前仍待部內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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