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出金詐158億!「台版Jisoo」二審刑度大減 改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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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出金詐158億!「台版Jisoo」二審刑度大減 改判18年(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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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樂公司負責人歐俞彤認罪,二審刑度大減 。(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檢警偵辦「美樂公司」涉嫌幫詐欺集團出金、洗錢158億餘元案,美樂負責人歐俞彤(26歲)更因神似韓星金智秀,號稱「台版Jisoo」,一審遭重判有期徒刑2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0日二審宣判,高院將她改判有期徒刑18年。可上訴。

檢警單位接獲線報,發現竹聯幫份子吳漢威在2024年成立美樂公司,扮演「水房」,由他負責對接境外詐團機房,協助處理詐騙贓款與虛擬貨幣的轉換、兌現,製造金流斷點;吳男也找了身材與容貌亮眼的女友歐俞彤,負責管理、操控集團成員事務分配。估計到2025年初為止,涉替詐團洗錢、假出金誘騙被害人繼續投資,犯罪金額高達158億餘元,超過5000人受害、遍及全台。

▲歐女神似韓星金智秀,從飯局妹轉職協助詐團洗錢出金。(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時機成熟後,檢警收網,於2024年底陸續發動數波偵查行動,逮捕歐女以及數十名集團成員,但主謀吳漢威則潛逃出境。歐女原是台中的飯局妹,認識混幫派的男友吳漢威後,共同成立美樂公司,勾結詐團機房、車手集團與出金團隊,建立「電信網路詐欺一條龍」獲利模式。歐女也因此賺得盆滿缽滿,經常在社群媒體PO照炫富,檢警在她住處查獲大批精品名牌包、鞋等奢侈品。

而檢警發動四波「斬金行動」,搜索約談100餘人,扣得現金1324萬餘元、黃金460.75公克(約台幣128萬元),還有大麻煙彈、瓦斯槍、鎮暴彈等物。全案於2025年4月間首波偵查終結,檢方對歐女在內的80名被告,依照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提起公訴,其中歐女遭求處有期徒刑25年;另外檢方也對吳男在內的15名被告發布通緝,並請外交部廢止或註銷吳男等人的護照。

台北地院一審審理時,歐女認罪,但辯稱不知道上游的詐騙集團對被害人施行詐術欺騙,試圖減免罪責。全案於去年11月間宣判,歐女遭重判有期徒刑24年,另外同案還有8名被告也遭重判20年以上刑期、43名被告遭判刑10年到20年之間的刑期。一審認定被害人多達5082人,詐騙所得高達158億4950萬2649元。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於30日宣判,因被告分別認罪、達成和解,因此高院大多給予減刑,其中歐女獲得改判有期徒刑18年,刑度大減1/4。但歐女本次並未出庭聆聽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