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爭論不休:是否違憲?與犯罪率真的有關嗎?學界與實務的看法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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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多數的殺人案件大都出自於加害人不得已或其他原因,若今天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加害者其實沒必要選擇以極端的手段和以犯罪方式解決。以鄭捷案為例,在我翻閱判決書後認為,就算他死刑了也解決不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