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打詐3法」:收集帳戶最重可處5年、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洩漏個資最重罰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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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帳戶罪涵蓋範圍包括冒充公務員收集、3人以上共犯、於網路對公眾收集、利用深偽技術收集,有對價收集,以詐術、監控等不正方式收集,違者最重處5年以下徒刑。修正草案也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
收集帳戶罪涵蓋範圍包括冒充公務員收集、3人以上共犯、於網路對公眾收集、利用深偽技術收集,有對價收集,以詐術、監控等不正方式收集,違者最重處5年以下徒刑。修正草案也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