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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帳戶下場!男賺1萬5 被判刑4個月還要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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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帳戶下場!男賺1萬5 被判刑4個月還要賠200萬(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苗栗縣林姓男子將銀行帳戶出租3個月,賺取1萬5000元,帳戶被詐騙集團拿來當人頭帳戶,林男淪為幫助詐欺洗錢犯,被判刑4月、併科罰金3萬元,還被被害人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要賠償200萬元。林男受到不認識、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的成年男子慫恿,前年4月19日將銀行帳戶交付對方,出租3個月,賺取1萬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