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公民權」真的非經修憲不可嗎?選舉是「權利」還是「公務」將決定這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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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黃士修提出「18歲公民權不用修憲只要修法」的論述後,羅慎平博士提出反對意見,但其實確實存在僅以法律之方式就能使未滿二十歲者行使選舉權的可能,而問題核心也非「憲法與法律的位階差別」,而是憲法典本身該如......
在黃士修提出「18歲公民權不用修憲只要修法」的論述後,羅慎平博士提出反對意見,但其實確實存在僅以法律之方式就能使未滿二十歲者行使選舉權的可能,而問題核心也非「憲法與法律的位階差別」,而是憲法典本身該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