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鍵評論網報導關鍵評論網新屋大火僅一「約聘人員」被記過不夠重? 桃市府:高階政務官已離職,無法可管未署名2018/5/2 18:18#新屋大火6 家 · 8 篇#敬鵬大火13 家 · 139 篇#消防員促進會#消防法1 家 · 2 篇#敬鵬工廠5 家 · 15 篇#監察院10 家 · 28 篇#高鳳仙6 家 · 8 篇#消促會配圖來源:關鍵評論網2015年桃園新屋大火造成6名消防人員喪生,監委認為,桃園市政府放任大型違建非法存在及違規營業20年,但違失人員僅一名約僱人員被記過,應重新檢討。...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4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