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藍白表決通過《選罷法》「高虹安條款」 緩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可參選 - 太報 TaiS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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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6/12)天三讀通過被稱為「高虹安條款」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未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以參選公職人員。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批評,這是為特定人物開後門、開特權,民眾黨團無法回應這是否為新竹市長高虹安量身打造。...

立法院今(6/12)天三讀通過被稱為「高虹安條款」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未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以參選公職人員。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批評,這是為特定人物開後門、開特權,民眾黨團無法回應這是否為新竹市長高虹安量身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