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不當言論將開罰!政院拍板《社維法》修法 公開場合煽動、激化最重關3天 - 太報 TaiS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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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12/26)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新增在公園、車站或其他公共場所,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等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最重可拘留3天,或處3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會今(12/26)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新增在公園、車站或其他公共場所,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等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最重可拘留3天,或處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