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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修法提案:公共場所散布仇恨言論 最高罰3萬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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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26日)通過相關修法草案,新增在公園、車站或其他公共場所,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等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將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