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眉角7-6】國會「聽證權」被斷手腳 大法官:人民可不到場、說謊究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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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院可舉行公聽會和聽證會,大法官審查後,認為屬於國會自律範疇,沒有違反立法院的《憲法》職權,而受邀人民有權不出席、公務員可以請假,在此範圍內不違憲。不過,條文裡特別規定政府人員虛偽陳述追究刑責、彈劾或懲戒,人民偽證則要裁罰,這部分被宣告違憲,即日起失效。...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院可舉行公聽會和聽證會,大法官審查後,認為屬於國會自律範疇,沒有違反立法院的《憲法》職權,而受邀人民有權不出席、公務員可以請假,在此範圍內不違憲。不過,條文裡特別規定政府人員虛偽陳述追究刑責、彈劾或懲戒,人民偽證則要裁罰,這部分被宣告違憲,即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