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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林朗彥 因參與包圍警察總部遭判刑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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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林朗彥 因參與包圍警察總部遭判刑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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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三人,因為去年6月參與包圍警察總部,法院今天下午宣判,黃之鋒判刑13.5個月、周庭判刑10個月、林朗彥判刑7個月,三人必須即時入獄。陸委會對此表示深切的關切與遺憾,並稱有關方面未能善盡政府保障人民權利之責,反而不斷秋後算帳、清除異己,破壞香港的穩定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