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加班換補休 禁止事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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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日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允許加班1比1換補休,未休完須換回加班費,但補休的期限卻僅規定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工憂心這將讓他們永遠拿不到加班費,也增加勞檢的難度。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新增加班費可換補休,每月加班上限提高至54小時、3個月合計不得超過138...

勞基法修正案日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允許加班1比1換補休,未休完須換回加班費,但補休的期限卻僅規定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工憂心這將讓他們永遠拿不到加班費,也增加勞檢的難度。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新增加班費可換補休,每月加班上限提高至54小時、3個月合計不得超過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