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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詐團別想選總統!立院三讀修正 詐欺犯確定有罪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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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詐團別想選總統!立院三讀修正 詐欺犯確定有罪不得參選(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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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4)日召開院會,三讀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新增規定,凡曾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並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藉此提高參選門檻,防杜涉及重大詐欺犯罪者投入國家最高公職選舉。此次修法重點聚焦於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在原有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情形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