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預告修正「兩岸條例」 在法制面強化對陸企、陸資來台的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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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嚇阻陸企、陸資利用他人名義,或繞道第三地來台從事業務、挖角高科技人才,大陸委員會日前預告修正「兩岸條例」第40條之一、第93條之一、之二,明文規範大陸營利事業繞道第三地的違法行為,而且也加強處罰的力道,從有期徒刑一年提高到三年。陸委會副主李麗珍今(23)日強調,此舉是為了在法制面強化對陸企、陸資...

為了嚇阻陸企、陸資利用他人名義,或繞道第三地來台從事業務、挖角高科技人才,大陸委員會日前預告修正「兩岸條例」第40條之一、第93條之一、之二,明文規範大陸營利事業繞道第三地的違法行為,而且也加強處罰的力道,從有期徒刑一年提高到三年。陸委會副主李麗珍今(23)日強調,此舉是為了在法制面強化對陸企、陸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