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收買記者案懲戒出爐 謝公秉遭記過2次、罰款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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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先前花蓮縣政府以採購標案,「收買」15名地方記者,監察院於2019年6月以11比0全票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提案,彈劾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處長林金虎、科長黃微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年2月12日判決:謝公秉記過貳次、併罰款10萬元,林金虎減月俸10%一年、黃微鈞記過壹次、併...

對於先前花蓮縣政府以採購標案,「收買」15名地方記者,監察院於2019年6月以11比0全票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提案,彈劾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處長林金虎、科長黃微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年2月12日判決:謝公秉記過貳次、併罰款10萬元,林金虎減月俸10%一年、黃微鈞記過壹次、併...